113-1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定額補助)要點
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定額補助)申請公告
(一) 減免對象本國籍修業年限內學士班(四技)學生。
(二) 有經濟與文化不利弱勢助學補助資格者,可同時申請【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減免。
https://www.edu.tw/helpdreams/cp.aspx?n=294130B70B308624&s=A8A03607552A5F17
(三) 下列資格者,擇一擇優申請減免:
1.軍公教遺族子女(卹內及卹滿) 2.現役軍人子女3.身心障礙學生/子女4.低收入戶學生
5.中低收入戶學生6.原住民學生 7.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
(四) 減免原則: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定額減免(崇右)
一、每學年減免學雜費 3.5 萬元(一學期減免 1.75 萬元) 。
二、學生可於本減免方案(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與教育部各類就學減免、政府各部會有關就學費用減免之間擇”優”選擇。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弱勢助學注意事項:
減免類別 | 行政院減免 學雜費 |
學雜費減免 | 申請項目 | |||
學費 | 雜費 | |||||
1 | 軍公教遺族 | 選一擇優 | ||||
2 | 軍公教子女補助 | 選一擇優 | ||||
3 | 身障學生及 身障人士子女 |
重度 | 選一擇優 | |||
中度 | 選一擇優 | |||||
輕度 | 選一擇優 | |||||
4 | 低收入戶 | 選一擇優 | ||||
5 | 中低收入戶 | 選一擇優 | ||||
6 | 原住民 | 選一擇優 | ||||
7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選一擇優 | ||||
8 | 弱勢助學 | V | V | V | 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弱勢助學 |
★上列1-7項補助,請擇一擇優申請,不得與行政院減免學雜費重複。
★上開相關規定依教育部修訂調整
表單下載:
★學雜費減免切結書 (放棄每學年減免學雜費 3.5 萬元一學期減免 1.75 萬元)
★信箱:sandy@cuf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