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補助「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114年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

一、申請期間:114年1月1日上午9時至114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

二、申請方式:申請案件(含相關文件)送出之日期為申請日。

(一)線上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網址:https://has.nlma.gov.tw/subsidyOnline/house300e/)

(二)郵寄申請:下載申請書郵寄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辦理。【申請書下載】

(三)臨櫃申請:至租賃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辦理。

(四)舊案帶入申請:(1)112-113年度核定戶且於113年8月至12月間有租金補貼核撥紀錄者或(2)113年9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申請,並經審查合格,系統也會直接帶入,無須再申請,但因舊案帶入作業及審查需要時間,114年的租金補貼可能會有較晚入帳的情況,敬請見諒!
三、審查專線: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審查進度、結果、補件等相關問題】

四、受理機關:

(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二)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
五、內政部營建署諮詢專線:(02)7729-8003。歡迎多加利用。
【專人接聽時間:112年7月3日起,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6:00】

六、114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專區(網址:https://pip.moi.gov.tw/Publicize/Info/B1020)

※詳細相關申請規定與問,請詳閱「校外租金補貼 Q&A」
如有相關問題請至學務處洽詢
承辦人:俞淑如
電話:(02)2423-7785分機605

   附件檔案:租金補貼申請書
             
租稅優惠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