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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兵役


 

 

1.

Q :

兵役緩徵如何辦理?要準備那些資料?

 

 

A :

Ø  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申請緩徵作業要點」辦理。

Ø  於每學年開學後1個月內填寫本校「新生兵役狀況調查表」,浮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兵役負責教官申辦。

Ø  請參考內政部役政署網頁

 

 

 

 

 

2.

Q :

兵役緩徵和儘後召集有何不同?沒有辦理的話有何影響?

 

 

A :

Ø  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申請緩徵作業要點」「專科以上學校學生申請儘後召集作業要點」辦理。

Ø  學生未辦理緩徵而年齡達20歲之年11日者,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兵役單位依規定辦理徵集入伍,入營時將保留學籍,惟影響正常畢(結)業時間。

Ø  學生符合後備軍人身分者而未辦理儘後召集者,由戶籍所在地團管區司令部依規定辦理後備軍人教育召集、點閱召集等事務,因辦理時間12週不等,將影響正常課業進行。

 

 

 

 

 

3.

Q :

在校期間若接獲徵兵令該如何處理?

 

 

A :

Ø  申請緩徵學生名冊未送達直轄市、縣(市)政府前,學生收受徵集令時,得由學校出具暫緩徵集用證明書,交由學生本人、戶長或其家屬持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轉報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暫緩徵集。

 

 

 

 

 

4.

Q :

在校期間若接獲教育召集令該如何處理?

 

 

A :

Ø  由學生本人或其父母,攜帶學生本人身分證、私章、學生證,至戶籍所在地後備司令部動員科辦理儘後召集。

 

 

 

 

 

5.

Q :

未能如期畢業緩徵和儘後召集該如何辦理?

 

 

A :

Ø  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申請緩徵作業規定,經核准緩徵之學生,在原校繼續修業期間,繼續予以緩徵,無須重複申請。惟留級生、轉學生、復學生及轉系(科)生因降級或學制不同轉系(科)而變更原系(科)核准緩徵年限者,應重行申請緩徵。是故,學生因上述原因需向本校兵役承辦教官提出相關證明(學校申請表)再行申請緩徵。

Ø  辦理儘後召集學生,持學校相關延修或復學證明向本校兵役承辦教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