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
明: |
|
|
一、 |
依據金門縣政府110年9月24日府教國字第1100080113號函辦理。 |
|
二、 |
本獎學金: |
|
|
(一)申請資格暨獎學金種類:詳金門縣政府獎學金申請規定。 |
|
|
(二)申請時間:110年10月1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止。 |
|
|
(三)申請方式(逾時不候): |
|
|
1、親送申請表件至該府教育處2樓(收件時間: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
|
|
2、郵寄申請表件至該府(郵戳為憑): |
|
|
(1)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
|
|
(2)收件人: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獎學金審查委員會。 |
|
|
(四)申請表件:請逕至該府教育處網站左下角「便民服務」-「獎學金」-「一、金門縣政府獎學金」(http://www.km.edu.tw/law/281)下載。 |
|
三、 |
如對本案有相關疑義,請洽該府教育處國教科獎學金承辦人方先生,電話:082-325630分機624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