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
自本(110)年7月27日起修正CCC6307.90.50.31-1「紡織材料製醫用口罩」等2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839」及「470」內容
一、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本年7月26日貿服字第1100152400A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為利民眾進口自用所需口罩,進口人進口醫用、非醫用口罩或兩者合計數量在250片以下者,免申請許可,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辦理旨揭公告。
三、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1-2。
自本(110)年7月27日起修正CCC6307.90.50.31-1「紡織材料製醫用口罩」等2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839」及「470」內容
一、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本年7月26日貿服字第1100152400A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為利民眾進口自用所需口罩,進口人進口醫用、非醫用口罩或兩者合計數量在250片以下者,免申請許可,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辦理旨揭公告。
三、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