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非洲豬瘟入侵小叮嚀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10年01月27日臺教綜(五)字第1100009997號函辦理。
二、說明:因應春節及新學期開學日將至,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請各位崇右人協助配合以下防疫措施。
(一)請勿於網路購買疫區或來路不明境外肉製品,若收到來路不明含豬肉產品的包裹,可逕聯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稱防檢局)收取,或就近親(寄)送至該局各分局或地方動物防疫機關進行銷毀。
(二)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及防檢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裁罰基準(如附件),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者處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旅客如自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者第1次處新臺幣20萬元、第2次處100萬元罰鍰;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第1次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拒絕其入境。
(三)若有任何問題,歡迎逕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建置之「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baphiq.gov.tw/index.php),「宣導資料」項下查閱相關注意事項。
多一份認識準備,多一分安心健康!
學務處體育衛生組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