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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轉知】屏東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

旨: 有關屏東縣114學年度第1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請轉知符合資格學生依期程提出申請,請查照。
 
明:  
  一、 依據屏東縣政府114年9月18日屏府教管字第11402387061號函辦理。
  二、 為培育屏東縣高科技產業人才,獎勵屏東縣就讀高科技產業相關科系優秀學子,設置優秀學生獎學金。凡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大學部、研究所、博士班在學生,就讀「智慧農醫」、「綠色材料」、「太空科技」及「半導體與其他新興科技」等領域相關科系,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甲等)以上者,得申請獎學金。
  三、 旨案獎學金每名3,000元,大學部學生60名,碩士班學生20名、博士班學生10名等總計90名。由審查小組審定,依申請者學業成績先後排序審定發給。
  四、 旨案「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期間:本(114)學年度第1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星期三)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流程:請申請人填寫「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交由學校初審核章後,請學校協助彙整學生所送「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編列「114學年度第1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名冊」,並於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前,由學校免備文寄送申請資料向屏東縣政府提出申請,據以憑辦。未依規定者,如證件不齊、未經學校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等,概不受理。
     (三)申請資料寄送方式:
     1、「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含獎學金檢附資料)」紙本資料請掛號郵寄或逕送至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教務處(地址:90077屏東縣屏東市和平路429號;電話:08-7663916#128),信封上請註明「○○學校申請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獎學金」。
     2、「114學年度第1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名冊」可編輯電子檔請寄至指定信箱pthtiedu@gmail.com,信件主旨請註明「○○學校申請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獎學金」。
  五、 檢附本案計畫書及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如下:
     (一)附件一:屏東縣推動高科技產業人才培育計畫。
     (二)附件二:114學年度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大專院校學生含碩博士班適用。
     (三)附件三:114學年度第1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名冊。
  六、 如對本案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屏東縣政府聯絡人:李嘉欣小姐,聯絡電話:08-7320415#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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