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檢送教育部「各級學校113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
一、 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二、 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本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三、 請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確實辦理。
二、 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本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三、 請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確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