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常識
體育常識
運動傷害 籃球 羽球 排球 田徑 桌球 網球 游泳 棒壘球 保齡球
運動傷害
運動傷害,如果個體不能及時接受最佳治療的話,大多會留下某種程度的後遺症,不僅影響其運動之功能,有時連日常生活的活動也會發生障礙。
- 運動傷害的受害者,不一定是運動員才有可能發生。
- 休息、冰敷、壓迫、抬高是處理急性運動傷害的四大原則,也就是一般所說的R.I.C.E原則。
- 休息的目的,是為減少由於繼續活動所引起的疼痛,出血或腫脹現象,並預防傷勢惡化。
- 壓迫和抬高患部的目的,也是為了止痛和止腫。
- (冰塊按摩)是一種有用的輔助性復健療法。
- 慢跑可改善生理和心理的功能,但也可能帶來一些害處,因此唯有自己小心提防,同時慢跑並非都適合於每個人。
- 慢跑可加強心臟血管系統的功能、能改善肺功能、可減肥及維持較佳的體能、減緩老化的現象。
- 慢跑在心理方面:可增加自信心、情緒較可穩定、做事就較積極、有主見、性格較外向、不易失眠、處事安然較不緊張。
- 預防肌肉抽筋的要領,便是針對可能發生的原因去著手,不要過份疲勞,身體要適當的鹽分,要先作熱身運動及伸展操,避免穿戴太緊的衣物或護套,心情要放輕鬆。
- 抽筋的急救原則,是立刻停止運動,坐下或躺下休息,對局部肌肉施加均勻的壓力,然後緩慢而且持續的拉長它,使它放鬆。
- 大腿抽筋時,膝關節要伸直,給輕的按摩。
- 小腿後肌肉抽筋時,祇要把腳板拉到和小腿成直角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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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中,另一種最常見的毛病是抽筋,肌肉抽筋之原因:
- 肌肉或肌健的裂傷:〈為保護自己不再受傷〉。
- 鹽分流失過多,使運動神經產生不正常的興奮作用。
- 局部溫度變化太大。
- 局部循環不良或過度疲勞。
- 心情過份緊張或肌肉協調不良。
- 其它不明的原因。
- 冷敷方法,可用冷卻噴劑和冰敷二種。
- 冷敷有: ¬ 強化膠原纖維 血管收縮 ® 放鬆肌肉 ¯ 局部麻醉止痛 ° 消炎等作用。
- 急性運動傷害發生後的三十六小時內,是實行R.I.C.E最適當的時機。
- 在運動中,最容易受傷的部位是踝關節。
- 運動時或運動後,所產生的肌肉酸痛不外是肌肉缺血,肌肉痙攣,結締組織異常所引起。
- 預防腳部水泡發生,最好穿合適的運動鞋及質棉厚襪,放防滑的內墊,在運動前先灑一點乾燥粉。
- 處理水泡的方法,應當是保留水泡的頂部表皮,及在表皮尚未完全再生之前,須用保護墊來減少這種摩擦。
- 使用冰敷,乃直接和皮膚接觸十~十五分鐘,但不要超過二十分鐘為原則。
- 使用冷卻噴劑之距離,約四十五~六十公分。
- 運動傷害的原因: 受到有意或無意的犯規、補助運動或熱身運動不足、運動過度、技巧錯誤、身心狀況不佳或疲勞、過分緊張或緊張不足、自信心過強或責任感太重、運動場地或器材的缺陷、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
- 上體育課學生受傷的原因,大多是因為技巧不夠熟練、練習不足、補助運動或熱身運動不足、過分緊張或緊張度不足而引起肌肉協調不良、自信心過強或則責任感太重等。
- 運動時,若發生急性的挫傷,關節韌帶扭傷或肌肉肌健的拉傷,應休息、冰敷、壓迫〈用彈性繃帶施行壓迫性的包紮〉及抬高患部〈三十六小時內施行〉。
- 冰敷除了對急性挫傷、韌帶拉傷和肌裂傷有效外,對於急性的滑液囊炎、肌腱炎或肌腱腱鞘炎的消炎止痛的效果也非常好。
- 直接的局部肢體浸在冰水或冷水中,及冰塊按摩,都是屬於輔助性復健療法。
- 對已產生的腫痛瘀血〈如踝關節扭傷之後〉要使它早日消腫止痛最好的方法是「冷熱交替式水療」即先浸熱水五分鐘,改浸在十~十六度的冷水中一~二分,如此冷熱交替進行五次約三十分,最後一次浸在熱水中,後將患部抬高活動五分鐘後綁上彈性繃帶。
- 熱身運動,應適度的拉長肌肉肌腱,避免運動量太重太激烈,或突然增加太多。
- 「水泡」也是意一種常見得運動傷害。這種由於運動摩擦引起的水泡會在特殊的部位出現。如較厚的腳角質層的部位和深部組織黏得較厚處、適度潮濕的皮膚,以及皮膚溫度增高時。
- 大腿抽筋時,膝關節要伸直,但不可用力把腳或小腿突然抬高,輕微的按摩使靜脈回流增加以促進廢物排泄,但不能太用力擠反而有害,前述方法無效,則應用熱療或電熱療。
- 對於反復扭傷的最佳治療便是預防,也就是要正確的處理第一次的踝關節緊急扭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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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每個人對冷敷都適合,下列各點須小心或視為禁忌:
- 患有心臟血管疾病者:血壓會過分上升或引發心肌缺血。
- 患有週邊血管障礙者:會造成局部組織的嚴重缺血或壞死。
- 局部失去知覺者:沒有警告或自我防護能力。冷熱敷均禁止,以免發生凍傷或燙傷。
- 有雷諾氏現象者:〈血管炎或免役系統有問題的病人〉血管立刻收縮產生缺血現象。
- 對於忍受性低者:易生凍瘡〈如嬰兒、老年人、惡性體質、虛弱及神智不清者〉。
- 對冷過敏者:皮膚出現蕁麻疹、紫斑、面部發紅、關節痛甚至暈倒、崩潰〈一手浸在八度的冷水中六分鐘,反應則不可冷療〉。
籃球
籃球比賽當雙方球員跳球時,裁判將球拋到空中後,雙方球員不可以放棄跳球離開跳球圈。
- 籃球屬於高速度團體比賽項目,球員須要以快速行動,爭取時間與空間,使其能夠安全投籃得分為目的。
- 籃球比賽時,球員持球旋轉,是以中樞足的前足掌為軸。
- 籃球比賽雙方跳球時,不可以用拳擊球。
- 籃球比賽甲球員接到球後,一足在前場,一足在後場,這時他不可以把前場的足提起,踏回後場。
- 籃球比賽,奪權犯規,應立即取消其比賽資格,並判由對方罰球兩次,並由主罰球隊擲中線界外球。
- 籃球比賽兩個對手同時彼此互相犯規時,叫「雙方犯規」雙方球員各登記犯規一次,並在最靠近的禁圈內跳球。
- 球員運球的高度,以不超過肩部為原則。
- 籃球比賽,為了擺脫對方的防守,你必須做跑、停、假誘、轉身及快速前進等各種動作。
- 籃球擲界外球員將球擲入界內,在球未觸及其他球員前不得在行觸球。
- 籃球比賽時,擲界外球,不得超過五秒鐘。
- 籃球比賽時,進攻球隊從後場傳到前場,不得超過十秒鐘。
- 籃球比賽中,在中線接到球後,首先最重要的動作是快傳。
- 籃圈自地面的高度,為三點零五公尺。
- 籃球比賽,甲球員最後一次罰球,球尚未碰到籃圈,雙方球員即進入罰球區,如果罰球失敗雙方跳球。
- 籃球比賽投籃不中,應該立即爭取籃板球。
- 籃球比賽時,每位球員犯規不得超過五次。
- 籃球比賽上、下半場各二十分鐘。〈職籃:四節,每節十二分鐘〉
- 籃球發源於美國春田市。
- 籃球比賽結束時雙方平手,得舉行決勝期,每一決勝期是五分鐘。
- 籃球是在一八九一年由美國人〈Dr. Naismith〉奈斯密斯博士所發明。
- 籃球比賽時,每一場比賽時間為四十分鐘。
- 籃球比賽開始時,一隊出場球員不足五人時,球賽則不可以開始。
- 籃球比賽當一球員被對方球員緊迫防守,持球達五秒鐘,而不能傳、投、拍、滾或運球時,視為違例。
- 籃球比賽在後場控球的球隊,必須在十秒鐘以內,使球進入前場。
- 籃球比賽運球時,是以手指控制球的方向與高度。
- 甲隊進攻到十八秒時,乙隊球員防守嚴密將球拍出界外,並未犯規,此時時間停止計時器上尚餘十二秒,則甲隊進攻時間僅有十二秒鐘。
- 時間終了雙方平分時,應舉行「決勝期」每一「決勝期」又可有一次暫停。
- 比賽中若有爭執,而欲提出抗議時,應由在場隊長提出。
- 比賽球出界,而兩位裁判判決不同時,應雙方爭球。
- 因犯規而發後場邊線球時,需經裁判觸球後,始可發球進場。
- 甲隊投籃時,球觸及籃板後方或籃架又彈回場內,則應為乙隊球。
- 正式比賽中,甲隊服裝不整時,乙隊得罰球兩次。
- 比賽中發生事故時,裁判應向在場隊長徵詢。
- 比賽終了時,裁判鳴笛而球也進網,若球離手再鳴笛應算得分。
- 籃球比賽時,球員的球衣號碼,應選用四號至十五號。
- 籃球比賽球回後場,應該由對隊發中線邊線球。
- 籃球比賽防守球員,在進攻球員投籃時犯規,進攻球員如三分線內,則罰球兩次,在三分線外,則罰球三次。
- 甲隊球員將球投中籃後,乙隊球員應該發端線球。
- 籃球比賽時,每場比賽上半場與下半場的中間,應該休息十分鐘。
- 籃球比賽時,當一隊控制球時,其本隊球員不能在對隊的端線至罰球之間的限制區域內,超過三秒鐘以上的停留。
- 雙手胸前傳球,就是要把球放在胸腹腔前,然後雙手將球向前推出。
- 籃球上籃起步的標準動作,如用右手投籃時,右腳先起步。
- 籃球比賽當一隊獲得控制球權後,必須在三十秒鐘內設法投籃,否則為違例。
- 籃球比賽在每半場內,對方犯規滿七次以上時,進行兩次罰球。
- 籃球比賽場外障礙物,離界線不滿二公尺時,任何球員與擲界外球的球員,至少要二公尺的距離。
- 籃球比賽一場球賽當中,每一隊上、下半場可暫停各二次。
- 籃球防守球員犯規裁判不罰球時,應該由進攻球員,在最靠近犯規的地點發邊線球。
- 下半場時間終了,如兩隊得分相等,得舉行一次或多次的「決勝期」以決勝負,此「決勝期」為五分鐘。
- 任何一方投籃時,球嵌在籃框與籃板之間,則判雙方跳球。
- 進攻球隊有三十秒鐘控球權,計時由三十秒開始遞減。
- 羽球場之網柱高,為一點五五公尺。球網高度自場地中央量起為一點五二四公尺。
- 羽球比賽,羽球擊中拍框,算好球不犯規。
- 羽球比賽,不可以連擊。
- 羽球比賽中,不可以過網擊球。
- 羽球發球時,雙腳不可以踩線。〈且任何一腳皆不能離地〉。
- 羽球雙打時規定,不必每人輪流各一次。
- 羽球正式比賽男子單打,每局打十五分。女子單打,每局打十一分,混合雙打,每局打十五分,女子雙打,每局打十五分。
- 羽球正式比賽羽球比賽混合雙打,是一男一女。
- 發球時,未擊中羽球可以重新發球〈不可預知或偶然的情況下〉。
- 發球擊球時,不可以超腰。
- 羽球比賽進行中,球擊中身體者為犯規。
- 發球勝方,能得一分
- 如果發球員已意圖發球,但未擊中羽球視為犯規。
- 如果發球時,接球員與發球員雙方同時犯規,應重新發球,就是指該次的發球不算,由原發球者再發一次。
- 單打比賽中,發球員得分為零分或偶數時,發球員及接球員須站於右發球區發球或接球。
- 如果發球員犯規,或羽球落到接球區以外的地面,則發球員喪失繼續發球的權利。
- 雙打比賽一開始,及每次每邊獲得發球權時,都應自右發球區開始發球。
- 雙打球被還擊後,球員可自己方球網一邊的任何位置擊球。
- 發球方為零分或得分為偶數時,發球員應在右發球區發球開始比賽,否則在左發球區發球。雙打比賽中,先發球方只有一次發球權,其餘皆有二次發球權。雙打比賽取得發球權,一定從右發球區開始發球,得分時移至左邊發球。
- 如果雙方分數達到十三或十四平分時,先獲得十三或十四分的一方,可以選擇加分或不加分。
- 發球方及接球方,應站立於斜相對的發球區,並不得踩及其界線; 二人的雙足必須部分與場地面接觸,並固定不得移動位置,直到發球動作完成。
- 如果在比賽中,球員故意以喊叫手勢或不當行為,影響對方球員視同犯規。
- 羽球比賽,除另有規定外,均採三局兩勝制。前一局獲勝者,在次一局比賽時首先發球。
- 接球員於未準備好接球前而發球員即發球,應予「重行發球」。
排球
- 排球比賽,是奧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之一。
- 排球比賽發球隊勝一球時得一分,採得球得分制,接球隊勝一球時取得發球權,並且得到一分。
- 排球發球時,球碰到球網算發球失誤。
- 排球比賽中,發球失誤失一分,改由對方發球,且得一分。
- 當接發球隊取發球權時,該隊球員依順時針方向輪一個位置。
- 排球比賽中,可用全身任何部位擊球,持球除外。
- 排球比賽中,手不可碰到對方場地內。
- 排球比賽,腳踩在中線上,不算犯規。
- 排球比賽中,原始陣容中的球員,每局僅可退場一次,再進場時,必須替換原替補位置。
- 排球場地的界限是,長十八公尺,寬九公尺。
- 排球比賽五局三勝中規定每局二十五分,前四局雙方打到二十四分平分時,則其中一方須勝越對方二分,決勝局採十五分制,十四比十四平手時則須繼續比賽直到領先二分。一至五局皆沒有得分限制。
- 排球比賽中,第一局至第四局共有二次技術暫停,時間各為90 秒鐘。當任一球隊先獲得8分或16 分時自動暫停。
- 排球比賽中,每局可要求換人六人次。
- 排球比賽中,球碰到欄網的手之後,尚有三次擊球的機會。
- 排球比賽中裁判鳴笛後,發球須在八秒鐘內將球發出。
- 排球比賽中得到換邊發球的一方,其球員位置須順時鐘方向輪轉一個位置。
- 排球比賽中,輪轉到一號位置的球員,是發球員。
- 排球比賽之球場,球場地面以上到八公尺之內無障礙物。
- 排球比賽沒有登記在比賽記錄表上的球員,不可以參加比賽。
- 排球比賽算對區來的第一個球,包括欄後的第一個球,假使不是採取高手法手指動作的觸球方式,聯貫性狀態的觸球連擊情形視為合法。
- 排球比賽球員的運動衫,可使用一至十八的號碼。
- 排球比賽每局的開始,各隊由六名球員構成起始之陣容,不可少於六名球員。
- 排球比賽發球瞬間,發球員犯規,應視為在位置錯誤之前,因而發球員應受罰。
- 排球比賽比賽中止的允許次數,兩隊在每局中各有一次休息暫停〈三十秒〉及六人次替補球員的機會。
- 排球比賽同一球隊,不得連續請求兩次的球員替補,除非經過恢復出賽,但可同時請求替補二人以上的球員。
- 排球比賽球隊的請求中止比賽之次數已用完時,在度提出請求應受一次警告。
- 排球比賽比賽中止超過四小時,應重新比賽。
- 排球比賽每隊每局最多可替補六次。
- 排球比賽球員替補,起始陣容的球員僅可退場一次。
- 排球比賽替補員,每局僅可上場一次替換起始陣容中任何球員。
- 排球比賽受傷球員,未能繼續比賽時,必須作合法的替補。
- 排球比賽若雙方球員,在球網上方同時觸球,而該球仍在比賽中,該球所在場區的球隊,仍有三次觸球的權利。
- 排球比賽後排球員可在前區內,將低於球網上端的球用任何型式攻擊之。
- 排球比賽攔網不計為一次之觸擊。
- 排球比賽球賽進行中球觸,及球員身體之任何部位,皆為合法之擊球,持球除外。
- 排球比賽發球時,對方直接攔網,將球攔截,視為不合法。
- 第一局至第四局除了技術暫停外,每隊每局另有一次暫停機會。時間為30 秒鐘。
- 自由防守球員,可以替補任何一位後排球員,並不得發球、攔網或試圖攔網。
- 輪轉錯誤的球隊應判喪失發球權且失一分。
- 排球之發球區,為端線後的九公尺寬的區域。限定兩條十五公分長之短線,劃在端線二十公分後之兩邊線的延長線,這二條短線包括在九公分尺區域之內。
- 排球比賽中當球員無意擊球,在不影響比賽的情況下觸網,不判為觸網犯規。
- 自由防守球員的球衣號碼必須在第一局時與6位先發球員的號碼同一標示在陣容單上。
- 自由防守球員必須穿著與其他球員明顯不同顏色或不同樣式的比賽服。
- 自由防守球員替補進出只能在球員席前介於攻擊線與端線之間進出。
- 自由防守球員替補進出場區不須經由裁判員同意,但替補時不得延誤比賽。
- 馬拉松〈長跑〉的距離,國際田徑協會定為四十二公里一百九十五公尺。
- 運動前的熱身運動,是為了減少運動的傷害及進入運動狀態的準備。
- 運動後的整理操,是可以減少運動的疲勞
- 跳繩不只是為了腿肌的加強,對心肺耐力亦很有幫助。
- 任何運動先要培養基本體能,在加強恆心和耐力才會進步。
- 仰臥起坐,可增強腹肌的力量。
- 完全利用運動,並不能達到減肥的目的,必須配合生活作息。
- 身體機能,包括鬆弛性、柔軟性、速力、平衡力、筋力,持久力等。
- 鬆弛的訓練,能使精神安定,預防機能障礙,能增進運動能力。
- 身體部分柔軟性的強化,對體能的進步無顯著的功效
- 速度的訓練,須用全力和用最快的速度去鍛鍊。
- 體能訓練,最需要注意的是安全。
- 體育運動和力學、生理學、心理學有極大的關係。
- 欲始筋力強化,必使筋產生抵抗,而促使筋力收縮。
- 持久力是綜合各種不同的機能,所孕育的一種產品,大部份關聯著精神上的要素。
- 體能訓練,不但有益於運動技能的訓練,也可充實生活的適應能力。
- 體能訓練,可以增強身體的循環系統、消化系統、神經系統。
- 提膝跳繩時,其正確膝蓋彎度是九十度。
- 田徑賽的目標,在爭取更高、更遠、更快的成績。
- 跳高、跳遠、撐竿跳高、三級跳遠、鉛球、鐵餅、鏈球、標槍都是田賽的項目。
- 徑賽,多在跑道上舉行,如百公尺、跨欄等。
- 四百公尺接力賽,與賽者四人,每人跑一百公尺。
- 一千六百公尺接力賽,每人跑四百公尺。
- 參加跳高比賽的運動員,在連續失敗三次,即失去繼續比賽資格。
- 比賽跳高,高度太低時,為了節省體力可以不跳,等升到適合自己的高度時再跳。
- 百十公尺高攔〈男〉及百公尺低攔〈女〉比賽、四百公尺中攔,每位運動員要跨過十個欄架。
- 跳遠、跳高、撐竿高跳、鉛球、鐵餅、標槍、百公尺、四百尺、一千五百公尺、百公尺高攔都是「十項運動」中的項目。
- 亞州運動會每四年舉行一次,奧運會每四年局舉行一次。
- 參加跳遠比賽,每位運動員出賽有三次試跳機會,決賽還有三次機會,以六次中最遠的一次為其成績。
- 馬拉松賽跑,是因地而命名。
- 五千公尺、一萬公尺,是徑賽項目中的中距離賽跑,馬拉松才是長距離賽跑。
- 跳遠的成績,是從起跳板前緣量起,至落在沙坑的身體的最後點〈靠近起跳板之最近點〉。
- 跳高及撐竿跳高比賽中,每一新高度,均應先予丈量。白旗表成功,紅旗表失敗。
- 釘鞋最多只能有11支釘子。鞋釘突出部份不得超過 9公厘,跳高和擲標槍不得超過12公厘,直徑最大為 4公厘,非人造塑膠跑道鞋釘突出表面,最長為25公厘。
- 號碼布,布二塊,分別縫在胸前及背後,但撐竿跳高和跳高選手可以只縫一塊於背後胸前即可。
- 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鏈球、標槍以上項目,需在 1分30秒內完成,撐竿為 2分鐘。
- 接力賽: 掉棒時必由掉棒者拾回,整個比賽過程中,接力棒必須拿在手中,選手傳棒後,應留在各自跑道或接力區內,直到跑道通暢,以免阻擋其他選手,若跑離自己的位置或跑道,以致妨害他隊隊員時,將取消比賽資格。
- 跳遠: 選手比賽順序以抽籤決定,八位以上選手參賽有三次試跳的機會,成績最好的八位選手,應再加三次試跳機會,若只有八位或少於八位,每位均有六次試跳機會。
- 國際性游泳比賽之標準比賽場地,為八條水道。
- 國際性游泳比賽之水溫,應在攝氏二十四~二十七度。
- 游泳比賽時,與賽者不得配帶任何有助其浮力,速度或耐力之工具。
- 游泳比賽時,與賽者可帶水鏡。
- 游泳比賽項目中之自由式,可用任何姿勢參加比賽。
- 游泳混合式項目中之自由式,不能採用其他式比賽。(個人項目)
- 游泳混合式接力項目中之自由式,可用任何姿勢參加比賽。(團體項目)
- 在蛙式比賽中,與賽者不可以一直潛水。
- 在游泳比賽中,與賽者不可以站立於中途池底休息,也不可以在池底行走。
- 游泳接力賽時,前一位隊員觸及池端時,便可跳離出發台。
- 奧運會之遊泳,包括游泳競賽,水球,跳水,花式游泳〈水上芭蕾〉。
- 參加蝶式比賽時,在出發或轉身,與賽者可在水上踢腿多次,以及一次划臂,以助其回到水面。
- 參加蛙式比賽時,在出發或轉身動作後,僅能划手及踢腿一次。
- 游泳接力項目比賽,報名人數最多為六人。
- 游泳自由式比賽項目中,其轉身或游畢時,與賽者用手腳頭碰觸及池端即可。
- 目前所有游泳姿勢之中,速度最快的是捷式。
- 國際游泳比賽之標準場地,長為五十公尺,寬為二十一公尺。
- 學會了游泳,在遭遇意外時,他不僅能自救,還可以救人。
- 初學游泳時,應先行與水親近、與水作朋友。
- 學習游泳的人,須明瞭肌肉弛放,是學游泳成功的關鍵。
- 練習游泳時,一定要信任教練指導的方法,不一定要以教練的技術為學習的標準。
- 在水中練習游泳時,應睜開眼睛。
- 飯後不可以游泳,以免影響健康。
- 心臟病、肺病各種傳染病,均不可以游泳。
- 劇烈運動後,需等心跳正常不流汗時才能游泳。
- 游泳完畢後,至少休息一小時方可進膳。
- 捷泳又名自由式,俗稱爬式游泳。
- 游泳比賽的四種姿勢,是蝶、蛙、仰、捷。
- 游泳跳水,身體手掌部分先接觸到水。
- 初學游泳,應先學頭放入水中悶水。
- 練習游泳下池入水前,一定要沖洗身體。
- 蛙式,蝶式身體必須維持為俯姿,且兩肩必須與水面平行。
- 游泳比賽中,蛙式、蝶式到達終點須雙手平行觸池端。
- 蛙泳時,每划水一次,頭部必須部份露出水面〈但不規定必須換氣〉。
- 桌球未使用符合規則之球拍顏色,不得出場比賽。(規定黑色與紅色)
- 桌球比賽正手攻擊時,身體與腳步的移動非常重要。
- 桌球比賽中發球時,必須把球置於手掌上,不得有任何遮敝之行為。
- 按國際桌球規則之規定一九八八年五月起使用球拍之兩面顏色是紅黑二色。(球為橘黃色,球桌為天藍色)
- 桌球比賽,凡不執球拍的空手在比賽中,不可壓在桌面擊球。
- 桌球比賽,球拍脫手飛出,是不合法的。
- 桌球比賽發球時,無論任何情形須,經裁判宣告才得停止。
- 桌球規則規定發球時,拋起之高度至少要十六公分。
- 單打發球: 發球方發球於滿五分後,應輪由接發球方選手發球,如此每滿五分後,輪換發球一次,以至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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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打發球: 均由右邊發球至斜對角,發球方發球於滿五分後,應輪由接發球方選手發球,順序如下:
- 最先發球選手,由取得先發球權的一組選手自行決定; 對方一組亦可自行決定適當的選手,為最先接發球選手。
- 第二次的發球選手,應為最先接發球選手,第二次的接發球選手,應為最先發球選手的同伴。
- 第三次的發球選手,應為最先發球選手的同伴,第三次的接發球選手,應為最先接發球選手的同伴。
- 第四次的發球選手,應為最先接發球選手的同伴,第四次接發球選手,應為最先發球選手。〈如圖所示〉
- 第五次的發球選手,應為最先發球選手,以後均應依照上述訓序直到終局。
- 第二局則由第一局接球者發球,第一局發球者接球,順序同前。
- 無論單打或雙打雙方選手,各達二十分時,發球及接發球的順序,仍照上述順序進行,但每一分即須輪換發球順序。
- 發球時,發球選手或其雙打的同伴跺腳,應判為失一分。
- 發球時,觸網進入有效區重新發球,如觸網出界算失誤。
- 發球時,沒打到球揮空算違例。
- 比賽中球出界,即判對方得分,無搶拍之權限〈已取消〉。
- 比賽中不得穿著螢光色衣服。
- 發球若拋球離手卻未擊球,算發球者失一分。
- 網球有東方式、、西方式、大陸式三種握拍法。
- 落地球之擊球點,是球落地後彈起時,為最佳擊球點。
- 擊球前準備姿勢,應全身放鬆、膝部稍彎、雙腳站立寬度比雙肩稍寬。
- 比賽時每一盤為六局。
- 擊球時應注意身體重心之移動,擊球瞬間身體的重心是在前腳。
- 網球比賽男子最大限度,是五盤三勝。
- 對方來球尚未落地前,即用短打予以擊回,稱截擊。
- 來球在肩膀到腰部之間,屬於高空截擊。
- 比賽中球員身體或球拍觸及,網柱繩或對方區內地面,應判觸及一方輸一分。
- 所謂握手式握法,意指東方式。
- 正拍抽球時,其擊球部位於兩腳之間較為恰當。
- 正反拍抽球,其身體不可面向球網。
- 步伐移動最好,是在當場離開對方球拍時。
- 比賽開始應從球場,右邊開始發球。
- 網球比賽每次發球,有二次機會。
- 比賽中球員在場內或場外,被來球擊中身體或球拍時,應判被擊中者輸。
- 擊出之球落在界線上,應判界內球。
- 草地網球,由英國創始。
- 比賽時球觸網,而進入有效區,為有效球。
- 截擊球時,接觸球拍面時愈長揮送動作愈前,則所擊出之球愈長。
- 棒球比賽,人數為 9人。
- 快式壘球比賽,人數為 9人。
- 慢式壘球比賽,人數為10人。(若排有特殊球員,即為11人)
- 慢式壘球比賽,人數若為11人,即正比賽人數〈10人〉加一個特殊球員。
- 慢式壘球的特殊球員只負責打擊,不參與守備。
- 所謂DH,即為指定代打。
- 所謂指定代打,即是專代替一人打擊,不參與守備。
- 每局三個出局,即交換攻守。
- 每局分有上、下半局。
- 比賽時打擊,需按打擊次序進行。
- 比賽時除了捕手在界外的捕手區外,其餘選手皆在界內區。
- 比賽時須按一、二、三本壘依序觸壘,才算得分。
- 壘球比賽為選手安全起見,一壘須使用雙色壘包。
- 所謂雙色壘包,即一壘壘包位置置有白色、橘色壘包。
- 一壘的雙色壘包、橘色壘包置於界外區,供擊跑員使用〈踩壘〉。
- 一壘的雙色壘包,白色壘包置於界內區,供守備員使用。
- 壘球比賽時,擊跑員安全上一壘後,須改踩白色壘包。
- 壘球比賽使用雙壘包,是基於安全考量。
- 棒球在投手準備投球時,壘上跑壘員即可以離壘。
- 快式壘球,在投手投球球離手時,壘上跑壘員才可以離壘。
- 慢式壘球,須待投手投出之球被擊球員擊中才可以離壘。
- 壘球跑壘員違規離壘時,裁判即可以力立刻宣告跑壘員出局。
- 在安打之外,當平飛球、高飛球被接觸〈或被接殺〉時,壘上跑壘員才可負險進來。
- 當平飛球、高飛球在被接殺前,壘上跑壘員即離壘,須負提早離壘之責任。
- 提早離壘須待守備隊提出申訴,裁判員才可作判決。
- 守備員一局,只能面授機宜一次。(面授機宜:即教練叫暫停,對選手作指導)
- 守備員不得將手套,帽子,衣服離開身體去接球,若如此且該物碰到擊出之球時,擊跑員可保送三個壘; 該碰到傳出之球,壘上跑壘員可保送二個壘。
- 當球傳出場外壘上跑壘員可依傳球時所有之壘在送二個壘。
- 所謂申訴,即裁判員看到違規事件發生時,且守備對未提出申訴前,不可作判決。
-
申訴範圍:
- 提早離壘。
- 空過壘。
- 打序錯誤。
- 擊跑員安全上一壘後,企圖負險進二壘。
- 申訴,只有守備隊可以提出。
- 違規替補不在申訴範違圍之內,因違規替補攻守兩隊,皆可替提出抗議。
- 守備隊一局中,對同一個投守,作第二次的面授機宜,該投手必須被換下場,且在該場比賽中,不得在擔任投手。
- 攻擊隊一局,只能面授機宜一次。
- 攻擊對同一局作了第二次的面授機宜,該隊教練會被判驅逐出場。
- 比賽中替換球員時,須告知球審。
- 先發球員,均可在上場一次。
- 預備球員上場再被換下場時,即不可再上場比賽。
- 比賽前〈中〉人數因故不足時,即沒收比賽。
- 所謂沒收比賽,即判無過失之隊伍 7:0獲勝。
- 慢式壘球,不可以作砍擊。(即球棒明顯由上而下的揮棒擊球)
- 慢式壘球,不可以作短打。
- 慢式壘球第三好球打成界外球時,即算三振。
- 慢式壘球較快式壘球、棒球多了一個守備選手、該守備員為外游擊手,可自由的站在界內合法的任何一區守備。
- 成人的棒球,快式壘球球員,可著釘鞋比賽。
- 慢式壘球,不得穿著釘鞋
- 比賽中有四位裁判執法,即稱四人制裁判。
- 比賽中有三位裁判執法,即稱三人制裁判。
- 慢式壘球,投守投球高度須在,二公尺到三點五公尺之間。
- 好、壞球與界內,外球之宣告不得抗議。
- 比賽中遇有規則不詳之處則,由球審決定之。
- 比賽中,不得作假觸殺之動作。
- 經警告後,再作假觸殺該選手,被判驅逐出場。
-
所謂內野飛球,其條件須符合:
- 兩出局以前。
- 一、二壘或一、二、三壘有跑壘員。
- 打者擊出內野區域,容易接的高飛球。
- 在內野飛球出現時,場上裁判應立即宣告擊球員出局。
- 內野飛球,壘上跑壘員可負險進壘。
- 保齡球的各種基本技術構成分析:
入門、初級、中級階段的技術目標:熟練基本動作,培養良好的投球姿勢。 - 投球時應注意韻律、節奏、平衡與時機。
- 持球預備姿是否正確,往往造成失誤的根源。
- 入門、初級者用球瓶瞄準法,等到助走、鐘擺、出手能協調一致時,改為箭頭瞄準法。
- 一般選用約體重1/10重量的球,根據自己的體能狀況再調整輕重。
- 先學直球投球法,等基本動作熟練後,再學鉤球。
- 注意第一投球時要盡量擊中一號瓶。
- 熟練基本四步或較高級的五步助走法,應經過長期配合時機的訓練,固定正確姿勢。
-
直球的投球路線~隨著基本動作的進步,逐漸學習以下的投球路線:
- 5+3 路線。
- 3+2 路線。
- 1+1 路線。
- 選擇 PIN-IN 的球來學習直球。等到要學習鉤球時,再選購 PIN-IN 的球。
- 平時練習的重點,要訓練自己確實撿到SPARE. (如投影圖)之比較。熟練應用全倒路線撿殘瓶的技巧。
- 7號瓶與10號瓶收拾殘瓶路線的訓練. 瞭解 (KEY PIN) 及其它殘瓶特殊攻略法。
- 平時練習用合乎力學的投球技巧,培養優美的投球姿勢。
- 經過長時間的正確基本動作訓練,固定投球姿勢,培養肌耐力。
- 平均分數 150-160 為止的球員,練習重點可以放在如何培養優美的姿勢上。
- 如平均分數達到 160-200 之間的球員,球技以提升到中級。在這段的球員,不能只求優美的姿勢,否則很難突破這段高原期。
- 目前不知多少球員,因無法突破這段高原期而苦惱,甚至有人因此放棄保齡球實在可惜。
- 想要突破這個高原期,光靠蠻幹苦練是無法達成。要安步就班,理論與實際要配合。要有恆心毅力。
- 高級球員的技術目標: 瞭解保齡球的基礎理論,反復練習基礎技術。
- 四伐步調,擲球時的要領以及各步調的注意事項:右手擲球為例,左右者相反,希切計下列各動作注意事項,以確保成績的上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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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站立位置標誌來決定所要站立位置,持球站姿一定要正確:
- 使起步容易起見,將右腳步稍為向後。
- 身體要立正,上半身稍微上前傾一下並雙肩膀與目標箭頭平行。
- 用左手來扶持球之重量。
- 所握之球該在右胸部前面,雙手臂要靠攏身邊,以準備起步擲球。
- 注意拇指所示方向(依時鐘10-12時方位),以及握球的手腕形態。
上列各項做到時,集中精神,不可心急,注視所設定目標箭頭,停一下呼吸。小心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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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所握的球:
- 推出球的高與低,就會影響球之白擺動力量。
- 起步時,用腳底約向前30公分左右的小步來踏出第一步。
- 推球的高度,最好與助步球道床面平行,或可稍為低一下,向犯規線及目標箭頭方向推出。
- 推出球的長度不要太遠,也不可太短。
- 踏出第一布的幅度,注意不要太大。
不要將視線離開所設定目標箭頭並予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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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球向下放,以便向後擺動:
- 推出球後,向下放的一瞬間時,踏出第二步。
- 第二步踏出時也要用腳底向前。
- 步伐的幅度由第二步起,可漸漸加長。
- 注意不要用腕力來放下球(利用擺動力),也不要太心急。
- 注意右手臂要靠攏身邊,不要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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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擺動的球,準備向前擺而踏出第三步:
- 後擺動球的時候,左手向橫張開來保持身體平衡。
- 後擺動的球,其高度保持與肩膀的高度,不要超過頭部。
- 兩邊肩膀要與地面和犯規線平行。
- 注意不要擺動肩膀及腰部。
- 上半身稍為向前傾一下。
注意見視線勿離開,您所設定的目標箭頭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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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向前用滑步:
- 第四步要用滑步,不是踏出第四步。
- 要從腳尖滑步的感覺而滑出。
- 左側膝傾前滑出大步調,右腳與左腳部要前後伸張開。
- 手與腳要同時到達犯規線前5公分,才是良好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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擲球:
- 從持球站姿到放下球1,擺動球等動作,確保準確。
- 能有正確向您所設定的目標擲出球。
- 確定一下,所擲出的球,有沒有按所設定的目標通過,你的視線暫勿移開來確定並保持擲出球後的姿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