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組提醒】就學貸款申請條件

【就學貸款申請條件】

109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所得查調均為「108年度」。

一、申請條件:

1.就讀本校之在學學生。

2.學生本人、配偶和父母(或監護人)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家庭年收入114萬元以下者,政府提供全數利息補助)。

3.學生本人、配偶和父母(或監護人)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家庭年收入為114萬以上至120萬元以下者,政府提供半數利息補助;但應自核可貸款日次月起於每月一日按月繳交利息)。

4.學生本人、配偶和父母(或監護人):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以上,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2位以上就讀國內高中以上學校者需付全額利息(但應自核可貸款日次月起於每月一日按月繳交利息)

PS: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以上,只有1人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無法申請就學貸款(資格不符),如已申貸請補足學雜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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