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目的
本計畫除現行各項助學措施外,特別針對清寒學生設計,旨在獎勵學業表現優良者,讓同學在經濟壓力下仍能專注於學業,並透過持續性的獎勵,培養正向、積極的學習心態,提升自我成就感,讓更多有優異表現的清寒學生獲得政府實質上的協助,期獎勵學業表現優良的清寒學生,以正向、積極、自信的態度,在高等教育人才培育的階段進一步翻轉人生。
二、獎學金內容
依經濟不利類別核發:
🔸A類:每月8,000元,每學年度最高 9萬6,000元
🔸B類:每月10,000元,每學年度最高 12萬元
需同時符合「經濟不利」及「成績優異」兩項條件:
【經濟不利】
🔸A類: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括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原住民學生。
🔸B類:具大專校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補助資格者、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或其他經學校認定為經濟不利學生。
【成績優異】
🔸114學年度學業成績班級排名前30%以內(上下學期均要)、操行成績須達 80分(或A-)以上,且未受申誡或警告(含)以上處分。
➡️ 教育部清寒優秀學生勵學獎學金申請表&切結書(請至課指組表單下載專區下載)
➡️ 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名次證明書(需向教務處申請)
➡️ 經濟不利相關證明文件(依申請類別檢附)
三、獎學金發放期程
四、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