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轉知】澎湖縣政府修正「澎湖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
主
旨:
轉知澎湖縣政府修正「澎湖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四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澎湖縣政府114年9月17日府教國字第1140913327號函辦理。
二、
檢附「澎湖縣政府辦理各級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要點各1份。
三、
如對本案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澎湖縣政府承辦人:洪雅慈小姐,電話:06-9274400分機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