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團體平安保險
依據教育部「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作業原則」,配合政府照顧學生,發揮社會救助之功能,以謀補償學生因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時,家庭所遭受經濟上之損失,為本校學生在學期間投保學生團體保險。
為保障學生(被保險人)最大利益,學生團體保險保費,統一規定列入註冊收費單內(含轉學生、 延修生、復學生),委由銀行一併收取。
未能按時於註冊截止日前繳交者將不予投保
,如影響個人權益請自行承擔風險。
本保險非強制性,選擇不參加本保險之學生,
得於開學日起7天內
,
持
家長或監護人簽署之
切結書申請退費
。但已成年及未成年已結婚之學生,由其本人簽署切結書,
並由本校以書面將該生不參加本保險之情事通知家屬
。
事件發生當下起算
2年內
皆可申請保險理賠。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本校承保公司為南山人壽,理賠申請書歡迎自行下載或至健康中心索取電子檔。
自願放棄學生團體保險切結書-日間部.pdf
南山人壽 學生團體保險理賠申請書.pdf